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然而一直以来,受特殊地理气候条件影响,青海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不易、利用效率不高,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并存,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水资源利用效率与全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节约用水是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的最根本、最有效、最现实的措施之一,也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过去的一年,青海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节水优先”方针,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持续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
节约用水的顶层设计雏形初现。颁布施行《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组织印发《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对涉及节约用水的29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建立省级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凝聚节水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国家节水行动》在青海落地实施。
完成《青海省用水定额》制修订。共制修订用水定额396项,其中保留153项、修改182项、新增61项、删除15项。定额成果在行业完整性、规范性、覆盖性、合理性、实用性、先进性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全面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厘清节水评价工作职责分工、界定使用范围、规范评价审查,从严从实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共组织开展205项节水评价审查,从严叫停15项节水评价未通过的项目。
压茬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大通、湟中等9个县通过水利部复核并予公布。组织完成化隆、循化等6县的省级评估验收并报请水利部复核;门源等4县正在开展达标建设,争取2021年通过省级验收。
积极打造各类节水载体。22个水利单位建成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创建101家节水型单位、57家节水型居民小区、1家节水型高校、3家节水型企业,遴选推荐7家水效领跑者单位。
持续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关爱山川河流、保护母亲河”等宣传契机,采用集中上街宣传、专题策划宣传、组织媒体节水行、发布节水公益广告、开建网站节水信息专栏等方式,加强“节水优先”方针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