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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试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一)列入《江西省免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目录(试行)》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二)仅豁免环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本次发布的免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目录包括农副食品加工等32个项目类别,但是位于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不豁免环评,需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相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