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的地块为青羊区苏坡街道清江村10组、清波村1组住宅用地地块,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蜀清路,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3.983250°,N30.678743°,地块总占地面积15264.61m2(约22.89亩)。本地块2007年前为农用地和农村散户居民区,2007年地块内开始拆迁,修建临时板房,2007年至2015年地块不同时期内均存在施工项目部的板房及停车场,2015年地块内开始修建菜市场,2018年菜市场拆除,该地块于2021年6月7日由融森公司拍卖取得,后因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2023年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现状为开挖后的深基坑状态。根据文件成规设(2025)J0108号文件可知本地块规划用为二类住宅用地(R2)。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
周边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工业活动、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倾倒或填埋过垃圾、危险废弃物,没有利用污水进行过农用灌溉,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的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影响可忽略。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快速检测的砷、镉、铜、铅、汞、镍、钒、钴和锑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铬含量均符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含量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其周边无疑似污染情形,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使用。